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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8-04-08 14:22
新聞匯總
歐洲
歐盟非政府組織呼吁全球化的化妝品動物測試禁令 (2018.03.08)
2013年,歐盟宣布禁止銷售經動物實驗的化妝品,禁令已五周年。非政府組織零容忍國際組織(Cruelty Free International)呼吁歐盟利用其影響力推動全球化妝品動物實驗的結束。
Cruelty Free國際認證機構(Cruelty Free International)調查發(fā)現(xiàn),約有80%的消費者關注產品是否經過動物測試。因此,為了吸引更多消費者,公司可以向Cruelty Free國際認證機構對任何美容產品進行無動物測試認證,作為公司未進行動物測試的憑證,并且該認證可以在產品標簽上標識。
歐盟請求關于二氧化鈦納米形式涂層用作防曬劑的意見 (2018.03.22)
歐盟委員會成長總署(DG GROW)已經要求其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SCCS)提出關于二氧化鈦(納米) - 甲基硅酮和全氟辛基三乙氧基硅烷的兩種涂料的意見 – 在化妝品中用作防曬劑。
2013年7月,SCCS發(fā)布了關于二氧化鈦(納米)的安全性評估,其結論是滿足特性要求的納米二氧化鈦用作防曬劑且濃度最高為25%,用于人體健康、完整或曬黑的皮膚時,可以被認為對人體健康不會構成任何不利影響的風險。但該意見并不適用于可能會導致呼吸暴露于納米二氧化鈦的產品(如粉末或噴霧類產品);
在意見中,SCCS指出了被認為可安全用作二氧化鈦(納米)涂層的物質特性。它澄清說,為了將物質用作二氧化鈦納米材料的涂層,申請人必須證明,與SCCS意見中已經涵蓋的那些相比,具有新涂層的顆粒的性質/行為沒有顯著不同。
此次征求意見范圍包括:
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征求兩種化妝品納米材料的公眾意見 (2018.03.26)
SCCS征求兩種化妝品原料的公眾意見,范圍包括:
截止日期分別為5月11日和5月15日。
由于缺乏數(shù)據(jù),SCCS的初步意見未確定上述材料的安全性。
亞洲
廣東省化妝品安全條例(意見征集) (2018.02.28)
此次意見征集截止日期為2018 年3 月28 日。目前已截止。
該條例內容包括生產管理、經營管理、監(jiān)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該條例指出鼓勵專業(yè)機構、社會組織依法提供化妝品研究開發(fā)、標準制定、試驗實驗、檢驗檢測、認證認可、培訓教育等服務,參與化妝品安全治理。并特別強調了網絡交易平臺的管理責任,及網絡化妝品交易平臺提供者應當對進入平臺的化妝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和經營資格審查,建立登記檔案并及時核實更新,與進入平臺的化妝品經營者簽訂化妝品安全管理責任協(xié)議, 明確各自的化妝品安全管理責任。
網絡化妝品交易平臺提供者發(fā)現(xiàn)進入平臺的化妝品經營者有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等有關部門; 發(fā)現(xiàn)有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服務。
總局關于在更大范圍試點實施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有關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31號)(2018.03.12)
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在上海市浦東新區(qū)試點實施以來,取得了積極成效。按照《國務院關于在更大范圍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fā)〔2017〕45 號)要求,進一步推廣和復制上海市浦東新區(qū)試點經驗,現(xiàn)就在天津、遼寧、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10 個自貿試驗區(qū),擴大試點實施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8 年12 月21 日止,凡自上述10 個自貿試驗區(qū)口岸進口,且境內責任人注冊地在該自貿試驗區(qū)內的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由現(xiàn)行審批管理調整為備案管理。
二、進口化妝品生產企業(yè)擬自上述10 個自貿試驗區(qū)口岸以備案方式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的,應當在產品進口前,委托其境內責任人通過全國統(tǒng)一的“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系統(tǒng)”網絡平臺,辦理備案手續(xù),取得電子版?zhèn)浒笐{證后方可開展進口貿易。備案產品按照“國妝網備進字(自貿試驗區(qū)所在省份簡稱)+四位年份數(shù)字+六位順序編號”的規(guī)則進行編號。
已經按照現(xiàn)行法規(guī)要求提交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申請的產品,在尚未開展技術審評之前,可向食品藥品監(jiān)管總局申請退回申報資料,按照備案方式進口。
三、按照規(guī)定要求辦理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的產品,應當在境內責任人所在自貿試驗區(qū)口岸進口。后續(xù)需要自其他口岸進口時,應當注銷備案產品信息,按照現(xiàn)行《化妝品衛(wèi)生監(jiān)督條例》規(guī)定,申請化妝品首次進口行政許可獲得批準后進口,或者在其他自貿試驗區(qū)重新辦理進口備案手續(xù),取得備案憑證后進口。
四、食品藥品監(jiān)管總局《關于發(fā)布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工作程序(暫行)的公告》(2017 年第10 號)等相關文件,在上述10 個自貿試驗區(qū)內適用。
五、負責試點實施備案管理的有關省級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應當按照《食品藥品監(jiān)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在部分省(市)實施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試點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食藥監(jiān)辦藥化管〔2017〕160 號)要求, 加強化妝品備案能力建設,滿足備案試點工作能力要求,及時制定本行政區(qū)域內自貿試驗區(qū)試點實施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管理相關辦事指南,并向社會主動公開。
六、各級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應當加大備案進口產品的事中、事后監(jiān)管力度,加強與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等有關部門的協(xié)調配合,及時通報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相關違法違規(guī)行為。
總局關于規(guī)范簡化化妝品生產企業(yè)名稱或地址(生產現(xiàn)場未改變)變更程序中更換批件所需申請文件的公告(第208 號) (2018.03.06)
根據(jù)《關于簡化化妝品生產企業(yè)名稱或地址(生產現(xiàn)場未改變)變更有關事宜的通知》(國食藥監(jiān)?;?012〕307 號)相關要求,為進一步規(guī)范批件更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現(xiàn)將有關要求及程序明確如下:
一、申請人應向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行政受理服務大廳提交資料如下:
二、具體要求及注意事項: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行政受理服務大廳負責對接收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進入制證程序。
四、制證完成后,在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網站行政受理服務子網站上發(fā)布領取信息。申請人可持辦理領取行政許可項目批準文件用委托書、化妝品行政許可變更申請決定書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領取變更批件。
本公告自2018 年4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河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化妝品監(jiān)督抽檢結果公告(2018年第1期) (2018.03.09)
加強化妝品安全監(jiān)管,切實保障公眾健康安全,河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組織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開展了化妝品監(jiān)督抽檢。本次監(jiān)督抽檢涉及兩類化妝品:一類是宣稱生發(fā)、育發(fā)、固發(fā)、養(yǎng)發(fā)產品,抽檢樣品共計99 批次,全部合格;另一類是宣稱祛痘/抗粉刺類產品,抽檢樣品共計19 批次,其中合格18 批次,不合格1 批次,不合格原因:檢出甲硝唑。
河南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食品藥品監(jiān)管部門對抽檢不合格化妝品采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等必要風險控制措施,對檢品來源單位依法進行查處。
總局關于85批次染發(fā)類化妝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49號) (2018.03.15)
經黑龍江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等檢驗,標示為江蘇愛美斯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等33 家企業(yè)生產的85 批次染發(fā)類化妝品不合格(詳情見鏈接附件)。不合格產品的問題是實際檢出成分與批件配方及標簽標識成分不符。
不合格的產品及相關企業(yè)違反了《化妝品衛(wèi)生監(jiān)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要求江蘇、浙江和廣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核實后依法督促相關生產企業(yè)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對僅標識不符合規(guī)定的產品,責令相關生產企業(yè)限期改正后可繼續(xù)上市銷售。要求黑龍江、遼寧、陜西、西藏、甘肅、江西、山西、廣西、內蒙古、貴州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責令相關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對涉嫌假冒的產品,要深查深究其進貨渠道,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上述省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自通告發(fā)布之日起3 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化妝品相關企業(yè)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報告總局。
總局關于88批次染發(fā)類化妝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52號)(218.03.21)
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食品藥品檢驗所等檢驗, 40 家企業(yè)生產的88批次染發(fā)類化妝品不合格(詳情見鏈接)。不合格的產品及相關企業(yè)違反了《化妝品衛(wèi)生監(jiān)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guī)定》等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要求江蘇、浙江和廣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核實后依法督促相關生產企業(yè)對已上市銷售相關產品及時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對僅標識不符合規(guī)定的產品,責令相關生產企業(yè)限期改正后可繼續(xù)上市銷售。要求安徽、甘肅、廣西、河北、黑龍江、湖北、吉林、江西、內蒙古、山東、山西、陜西、上海、四川、天津、西藏、新疆、浙江?。▍^(qū)、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責令相關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對涉嫌假冒的產品,要深查深究其進貨渠道, 對違法違規(guī)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機關。上述省級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自通告發(fā)布之日起3 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化妝品相關企業(yè)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報告總局。
總局關于責令廣州市某化妝品有限公司停產整改的通告(2018年第59號)(2018.03.21)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組織對該公司進行了飛行檢查。檢查中,發(fā)現(xiàn)該企業(yè)質量管理體系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一、機構與人員方面
二、質量管理方面
三、廠房與設施方面
四、設備清潔消毒方面
乳化機、灌裝機生產設備清場不徹底,留有產品殘余物,且無清潔狀態(tài)標識。
五、設備校驗及維護方面
六、物料與產品管理方面
七、生產過程方面
企業(yè)已對上述其質量管理體系存在缺陷予以確認。該企業(yè)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規(guī)范》有關規(guī)定,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已責成廣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依法責令該企業(yè)暫停生產銷售,對企業(yè)涉嫌違法違規(guī)生產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待企業(yè)完成全部項目整改并經廣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跟蹤復查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銷售。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2018.03.13)
國務院擬將組建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總局。
國務院組成部門以外的國務院所屬機構的調整和設置,將由新組成的國務院審查批準。
五家化妝品公司的飛行檢查的通報 (2018.03.21)
根據(jù)《化妝品生產許可檢查要點》對生產企業(yè)監(jiān)督檢查,檢查中發(fā)現(xiàn)嚴重缺陷和一般缺陷,其中標注“*”并加注下劃線的為嚴重缺陷。常見問題為:
一、機構與人員存在問題
二、質量管理存在問題
三、廠房與設施存在問題
四、設備清潔消毒存在問題 乳化機、灌裝機生產設備清場不徹底,留有產品殘余物,且無清潔狀態(tài)標識。
五、設備校驗及維護存在問題
六、物料與產品管理問題
七、生產過程存在問題
五家企業(yè)嚴重違反了《化妝品生產許可工作規(guī)范》中生產許可條件的要求,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責成企業(yè)限期整改。企業(yè)在進行整改并經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確認符合化妝品生產許可條件前,不得生產銷售。企業(yè)整改完成后,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應將企業(yè)暫停和恢復生產銷售以及整改情況等相關材料報送總局藥化監(jiān)管司。
廣東省化妝品飛行檢查情況通報(2018 年第2-10 期) (2018.03.19)
根據(jù)《廣東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jiān)督檢查管理辦法》,本次檢查重點檢查了9家化妝品有限公司的生產車間、原料庫、成品庫、實驗室、留樣室等場所及質量管理文件、記錄等情況,抽查了其部分產品的注冊備案情況及產品可追溯情況。檢查發(fā)現(xiàn)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產品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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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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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報國家 | 產品 | 原因 | 措施 |
| 羅馬尼亞 |
產品類別:服裝、紡織和時尚飾品 產品名稱:假指甲 產品描述: 假指甲套裝,不同顏色和造型;包裝內含12個假指甲和一瓶橘色管膠水。 原產地:中國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ibutyl phthalate,DBP);該物質具有生殖毒性。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公共機構 采取措施: 從市場上撤 回相關產品 |
| 愛沙尼亞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防曬霜SPF30 產品描述:包裝為50ml的白色管,印有其他信息,如使用指南、成分標示等。 原產地:法國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甲基異噻唑啉酮(MI),檢測值為0.011%;對易過敏人群來說,皮膚接觸含MI的產品可導致過敏反應。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經銷商采取措施: 從市場上撤回相關產品 |
| 愛爾蘭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唇膏 產品描述:外包裝為白色和粉色相間的折疊盒,內含一個液體唇膏和多色唇筆。 原產地:未知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重金屬砷(檢測值為1.35mg/kg)、鉛(檢測值為9.48mg/kg)、鎳(檢測值為8.03mg/kg)、六價鉻(檢測值為16.3mg/kg). 砷是一種致癌物;暴露于鉛對人體健康有害,且能導致不可逆的神經毒性;鎳可造成皮膚刺激或過敏;六價鉻是過敏物質,可引發(fā)過敏反應。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進口商采取措施: 銷毀相關產品 |
| 立陶宛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面膜 產品描述:白色塑料管,100ml。 原產地:英國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防腐劑 甲基二溴戊二腈methyldibromo glutaronitrile,該物質可引起皮膚刺激、過敏和呼吸道過敏; 該產品還含有禁用物質羥苯異丁酯isobutylparaben。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經銷商采取措施: 禁止上市及其他補充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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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c.europa.eu/consumers/consumers_safety/safety_products/rapex/alerts /?event=main.weeklyOverview&web_report_id=2772&Year=2018 根據(jù)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DBP列入禁用物質清單,而假指甲作為邊緣產品,建議按照化妝品要求上市。 methyldibromo glutaronitrile在歐盟化妝品中為非準用防腐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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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國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面霜 產品描述:黑色塑料管,凈含量50ml。 原產地:瑞士。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甲基異噻唑啉酮(MI);對易過敏人群來說,皮膚接觸含MI的產品可導致過敏反應。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進口商采取措施: 從市場上召回相關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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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c.europa.eu/consumers/consumers_safety/safety_products/rapex/alert s/?event=main.weeklyOverview&web_report_id=2802&Year=2018 根據(jù)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MI禁止用于停留類化妝品中;僅可用于沖洗類化妝品中,且濃度限值為0.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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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捷克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香水 產品描述:產品包裝為帶噴霧蓋子的透明玻璃瓶,凈含量100ml。 原產地:波蘭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香精過敏原香葉醇geraniol(檢測值為0.0051%),和鈴蘭醛butylphenyl methylpropional(檢測值為0.0066%)。此類過敏原會引發(fā)過敏反應,但在標簽上的成分表中未標示出來,讓消費者無法知情其存在。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零售商采取措施:從市場上撤回相關產品。 |
| 捷克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香水 產品描述:包裝為帶塑料蓋子的玻璃瓶,凈含量100ml。 原產地:中國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香精過敏原檸檬烯D-Limonene(檢測值為0.043%),芳樟醇Linalool(檢測值為0.35%),檸檬醛Citral(檢測值為0.017%),異丁香酚Isoeugenol(檢測值為0.0045%)和己基肉桂醛Hexyl cinnamal(檢測值為0.96%)。此類過敏原會引發(fā)過敏反應,但在標簽上的成分表中未標示出來,讓消費者無法知情其存在。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零售商采取措施:從市場上撤回相關產品。 |
| 捷克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香水 產品描述:包裝為方形玻璃瓶,凈含量100ml。 原產地:波蘭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香精過敏原香葉醇geraniol(檢測值為0.0044%)。此類香精過敏原會引發(fā)過敏反應,但在標簽上的成分表中未標示出來,讓消費者無法知情其存在。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零售商采取措施:從市場上撤回相關產品。 |
| 捷克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香水 產品描述:包裝為玻璃瓶,凈含量100ml。 原產地:中國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香精過敏原苯甲醇benzyl alcohol,異甲基紫羅蘭酮alpha-isomethyl ionone和己基肉桂醛hexyl cinnamal (檢測值分別為:0.022 %, 0.041 % 和 0.0012 %)。此類香精過敏原會引發(fā)過敏反應,但在標簽上的成分表中未標示出來,讓消費者無法知情其存在。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零售商采取措施:從市場上撤回相關產品。 |
| 捷克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香水 產品描述:包裝為玻璃瓶,凈含量100ml。 原產地:中國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香精過敏原檸檬烯limonene,芳樟醇linalool,苯甲醇benzyl alcohol,香茅醇citronellol,香葉醇geraniol,丁香酚eugenol,鈴蘭醛butylphenyl methylpropional,己基肉桂醛hexyl cinnamal,苯甲酸芐酯benzyl benzoate和水楊酸芐酯benzyl salicylate, 含量超過0.001%。此類香精過敏原會引發(fā)過敏反應,但在標簽上的成分表中未標示出來,讓消費者無法知情其存在。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零售商采取措施:從市場上撤回相關產品。 |
| 捷克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香水 產品描述:包裝為玻璃瓶,凈含量100ml。 原產地:法國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香精過敏原苯甲醇benzyl alcohol(檢測值為0.0022%)。此類香精過敏原會引發(fā)過敏反應,但在標簽上的成分表中未標示出來,讓消費者無法知情其存在。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零售商采取措施:從市場上撤回相關產品。 |
| 捷克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香水 產品描述:包裝為玻璃瓶,凈含量100ml。 原產地:中國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香精過敏原 D-檸檬烯 d-limonene (檢測值為 0.0041%),香茅醇citronellol (檢測值為0.02%)和鈴蘭醛butylphenyl methylpropional (檢測值為0.24%)。此類香精過敏原會引發(fā)過敏反應,但在標簽上的成分表中未標示出來,讓消費者無法知情其存在。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零售商采取措施:從市場上撤回相關產品。 |
| 捷克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香水 產品描述:包裝為玻璃瓶,凈含量100ml。 原產地:波蘭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香精過敏原 香葉醇geraniol,新鈴蘭醛hydroxyisohexyl 3-cyclohexene carboxaldehyde和己基肉桂醛hexyl cinnamal (檢測值分別為0.0072 %, 0.0042 % 和0.0012 %)。此類香精過敏原會引發(fā)過敏反應,但在標簽上的成分表中未標示出來,讓消費者無法知情其存在。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零售商采取措施:從市場上撤回相關產品。 |
| 捷克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香水 產品描述:包裝為玻璃瓶,凈含量100ml。 原產地:未知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香精過敏原 芳樟醇linalool,苯甲醇benzyl alcohol,香茅醇citronellol,香葉醇geraniol,羥基香茅醛hydroxycitronellal,丁香酚eugenol,異甲基紫羅蘭酮alpha- somethyl ionone,鈴蘭醛butylphenyl methylpropional,己基肉桂醛hexyl cinnamal,新鈴蘭醛hydroxyisohexyl 3–cyclohexene carboxaldehyde,水楊酸芐酯benzyl salicylate和肉桂酸芐酯benzyl cinnamate (檢測值分別為: 0.048 %, 0.0053 %, 0.016 %, 0.013 %, 0.013 %, 0.0024 %, 0.042 %, 0.13 %, 0.061 %, 0.13 %, 0.025 % 和0.0028 %)。此類香精過敏原會引發(fā)過敏反應,但在標簽上的成分表中未標示出來,讓消費者無法知情其存在。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零售商采取措施:從市場上撤回相關產品。 |
| 捷克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香水 產品描述:包裝為玻璃瓶,凈含量100ml。 原產地:中國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香精過敏原 苯甲醇benzyl alcohol (檢測值為 0.0036%)。此類香精過敏原會引發(fā)過敏反應,但在標簽上的成分表中未標示出來,讓消費者無法知情其存在。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零售商采取措施:從市場上撤回相關產品。 |
| 捷克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香水 產品描述:包裝為玻璃瓶,凈含量100ml。 原產地:克羅地亞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香精過敏原 D-檸檬烯 d-limonene,芳樟醇Linalool,鈴蘭醛butylphenyl methylpropional,香豆素Coumarin (檢測值分別為 0.0062%,0.074%,0.64%和0.31%)。此類香精過敏原會引發(fā)過敏反應,但在標簽上的成分表中未標示出來,讓消費者無法知情其存在。 該產品不符合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 |
零售商采取措施:從市場上撤回相關產品。 |
| 荷蘭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防老繭襪子 產品描述:襪子。 原產地:中國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因酸度高 (pH0.8),具極高腐蝕性,會導致皮膚灼傷或損傷。該產品不符合化妝品法規(guī)。 |
零售商采取措施: 向消費者警示風險,并已開始召回相關產品。 |
| 拉脫維亞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護膚精華 產品描述:凈含量30ml,產品包裝上印有精華“Serum”字樣。 原產地:以色列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甲基異噻唑啉酮MI (檢測值為0.0004%)和甲基氯異塞唑晽酮MCI (檢測值為0.0006%)。易敏人群皮膚接觸含有MCI/MI的產品會引發(fā)過敏性接觸皮炎。該產品不符合化妝品法規(guī)。 |
進口商采取措施: 從市場上撤回相關產品。 |
| 荷蘭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彩妝 產品描述:塑料盒,內含8種不同顏色。 原產地:未知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石棉纖維。石棉纖維有致癌性。 該產品不符合REACH法規(guī)的要求 |
公眾機構采取措施: 銷毀相關產品。 |
| 荷蘭 |
產品類別:化妝品 產品名稱:彩妝 產品描述:塑料盒,內含8種不同顏色。 原產地:中國 |
化學危害 該產品含有石棉纖維。石棉纖維有致癌性。 該產品不符合REACH法規(guī)的要求。 |
公眾機構采取措施: 銷毀相關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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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c.europa.eu/consumers/consumers_safety/safety_products/rapex/alerts/ ?event=main.weeklyOverview&web_report_id=2812&Year=2018 根據(jù)歐盟化妝品法規(guī)的規(guī)定,法規(guī)中規(guī)定的26個香精過敏原,在沖洗類和停留類化妝品中的濃度分別超過0.01%和0.001%的,需要在標簽上標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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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 |
2018 年2 月-被拒絕入境的化妝品: 共有83 款化妝品被拒絕入境,其中中國占14 款,多數(shù)因含不安全色素,少數(shù)因標簽不合格。 |
拒絕入境 | |
| https://www.accessdata.fda.gov/scripts/importrefusals/ | |||

來源:INTERT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