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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0-06-23 11:37
本文適用于由網電源、電池或特定電源為手術刀具(如鉆、銑、鋸、磨、刨……)提供所需機械動力,在外科或骨科手術中對生物體骨組織的切除處理(如:鉆孔、銑削、鋸切、磨削……)以及在外科、骨科或耳鼻喉科、整容手術中對生物體骨組織和軟組織的刨削處理的非治療類手術動力設備。不適用于配備氣動裝置的骨動力手機設備和牙科的同類設備。
手術動力設備產品研發(fā)實驗的主要技術指標
1.工作條件
1.1 正常工作環(huán)境條件(包括環(huán)境溫度、相對濕度、大氣壓力)。1.2 網電源供電設備的電源電壓、頻率、電源電壓適用范圍。
1.3 電池供電設備中充電電池的輸出電壓和工作電流、帶載連續(xù)工作時間和充電電流。
2.技術要求
2.1 基本性能要求
2.1.1設備應具備功能狀態(tài)的設定、控制、顯示和(或)指示,并應可以依據刀具的用途和臨床要求設定或調節(jié)輸出參數。
2.1.2設定轉速或頻次與輸出轉速或頻次的誤差應在±3%范圍內。
2.1.3空載轉速或頻次與滿載轉速或頻次的變動率應在5%范圍內。
2.1.4設備應能提供足夠的動力,生產企業(yè)標稱的輸出力矩(力)和轉速或頻次應能滿足相應骨組織或軟骨組織手術的動力要求。
2.1.5設備的電纜、軟軸、手機、刀具等應用部分應能承受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的消毒滅菌要求。
2.1.6設備應用部分的不銹鋼制品的耐腐蝕性能應符合YY/T 0149-2006中5.4b級的要求。
2.1.7網電源供電設備空載噪聲應不大于75dB(A計權);高頻鋸類空載噪聲建議參照企業(yè)標準要求;電池供電設備空載噪聲要求建議參照網電源供電設備要求。
2.1.8設備應具備保護(機械保護、電擊防護)功能(YY/T 0752-2009中4.8.3、4.8.4的要求)。
2.1.9控制按鈕:手機的控制按鈕操作靈活可靠。
2.1.10設備各部件連通接頭配合良好,裝卸應方便。
2.1.11各接口及安裝連接部位鎖緊機構應牢固可靠,鎖緊后不得松動,正常工作時不得脫落。
2.2 手機性能要求
2.2.1手機夾頭的硬度應不小于HRC45。
2.2.2手機對手術刀具的裝夾力應符合以下要求:
2.2.2.1 軸向施加不小于30 N的拉力應不滑脫;
2.2.2.2 承受1.5倍的標稱力矩應不打滑。
2.2.3裝卸刀具無須借助附件工具進行(帶鑰匙三爪鉆夾頭接口除外)。
2.2.4徑向圓跳動應不大于0.1 mm。
2.2.5軸向移動應不大于0.5 mm。
2.2.6在標稱輸出轉速或頻次下空載連續(xù)運轉5 min(網電源供電的設備)或15 秒(電池供電的設備),表面溫度應不大于50 ℃。
2.2.7表面粗糙度Ra≤1.6 μm(不含噴砂、塑膠、亞光、磨砂等特殊處理的表面),不得有鋒梭、毛刺、尖角。
2.3 軟軸性能要求(若適用)
2.3.1彎曲半徑小于或等于120 mm時能夠正常工作。
2.3.2長度不小于1800 mm。
2.3.3軟軸與主機,軟軸與手機之間的裝卸應無需借助附件工具,軸向施加不小于30 N的拉力不滑脫。
2.4 電纜性能要求(若適用)
2.4.1長度不小于3 m。
2.4.2與手機和主機的連接應可靠,軸向施加不小于20 N的拉力應不滑脫。
2.5 腳踏控制器要求(若適用)
2.5.1應符合YY 91057-1999中手術室用密封型腳踏開關的技術要求。
2.5.2與主機連接的腳踏電纜長度應不小于3 m。
2.5.3腳踏電纜與主機連接應方便可靠,軸向施加不小于20 N的拉力應不滑脫。
2.6 刀具技術要求
2.6.1硬度:不銹鋼材硬度不小于650 HV10,其他材料硬度不小于750 HV10。
2.6.2表面粗糙度Ra≤0.4 μm,刃口部位粗糙度Ra≤0.8 μm。
2.6.3外觀:刀具應平整,不應有銹跡、鋒梭、毛刺和明顯麻點; 刃口應無缺口、白口、卷口、裂紋等現(xiàn)象。
2.6.4刀具標識應符合YY/T 1052-2004中的規(guī)定。
2.6.5其他要求
2.6.5.1 切削刃磨類刀具
切削刃磨類刀具的切削刃口應做成右螺旋槽和右切削、刃口溝槽應制成等前角和等螺旋角、基體芯桿圓跳動偏差不大于0.01 mm,切削刃頭部直徑尺寸公差不大于0.2 mm。
2.6.5.2 金鋼砂磨類刀具
應符合JB/T 7991.4-2001中第4章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
2.6.5.3 鋸類刀具
應符合YY 1137-2005中骨鋸通用技術條件的要求。
2.7 刀具識別
設備配有多種類刀具時,手機應對刀具種類具有識別功能或在說明書中對刀具的安裝、使用方法和工作參數設定進行詳細說明。
3.環(huán)境試驗
環(huán)境試驗應按GB/T 14710-2009的規(guī)定明確所屬氣候環(huán)境試驗組別和機械環(huán)境試驗組別,并建議在注冊產品標準中按GB/T 14710-2009中表A.1的形式列出設備環(huán)境試驗時的具體要求。
4.安全要求
4.1 設備和電池充電器的安全要求應符合GB 9706.1-2007標準規(guī)定。
4.2 設備的其他安全要求應符合YY/T 0752-2009標準中對電擊和對機械危險的防護要求的附加規(guī)定。
4.3 應有充電電池帶載連續(xù)工作時間的要求。
5.電磁兼容
應符合YY 0505-2005中規(guī)定的要求。
6.生物學評價
手術動力設備刀具直接與人體組織接觸,應選用符合GB/T 16886.1的材料,或按GB/T 16886.1進行全面生物學評價,并提交生物學評價報告證明其安全性。
對于可能接觸人體組織的設備外殼部件或附屬部件,應根據臨床使用的情況按GB/T 16886.1對其材料進行全面生物學評價,并提交生物學評價報告證明其安全性。
7.說明書的特殊要求
7.1 生產企業(yè)應聲明設備所配置手機輸出的參數:
7.1.1圓周運動(轉動):力矩(N·cm)、轉速(r/min)或頻次;
7.1.2往復運動:力(N)、頻次、工作行程。
7.2 生產企業(yè)應聲明設備的適用范圍。
7.3 生產企業(yè)應對防護功能作詳細說明,例如:顱骨鉆孔的開顱自停功能、往復鋸、銑刀對非切除組織的自停防護功能、磨頭的防脫功能等的詳細說明。
7.4 應有對設備操作者的培訓要求。
8.報警的要求(若適用)
應符合YY 0709-2009的要求。
9.軟件的要求(若適用)
應符合YY/T 0708-2009的要求。
10.外觀的要求
表面加工及光澤色調均勻,且無傷痕,滾花應清晰,不得有鋒棱、毛刺、劃痕等缺陷。
手術動力設備的相關標準
手術動力設備產品主要初始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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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類別 |
初始事件和環(huán)境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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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整的要求 |
設計參數的不恰當規(guī)范:可觸及金屬部分、外殼、應用部分等與帶電部分隔離/保護不夠,電介質強度不夠,導致對電擊危險防護不夠,可能對使用者或患者造成電擊危害;設備插頭剩余電壓過高;刀具工作時間過長,人體接觸的刀具溫度過高,手機散熱不良或失效,冷卻裝置冷卻功能失效,可能引起燙傷;刀具、手機和主機間連接不牢固;便攜式提拎裝置不牢固,帶腳輪設備鎖定不良,移動式設備易翻倒,設備支撐件強度不足,設備面、角、邊粗糙,對飛濺物防護不夠,都可能對使用者或患者造成機械損傷;進液防護能力不足,造成電氣危害;運動零件防脫、防裂功能失效,機械傷害自停防護功能缺失或防護功能失效,造成機械危害;腳踏開關易產生誤動作;手術動力設備停電后又恢復時可能造成危險;控制器件固定不緊固造成調節(jié)失誤;工作時噪聲過大干擾醫(yī)護人員的正常工作;電磁兼容性不符合要求,導致設備自身不能正常工作或干擾其他設備的正常工作;等等。 運行參數不恰當規(guī)范:轉速、頻率、力矩等運行不穩(wěn)定或與設定值不一致;等等。 性能要求不恰當規(guī)范:性能參數與實際適用情況不匹配,導致機械損傷;等等。 與人體直接接觸部件材料的生物安全性問題。 服務中的要求不恰當規(guī)范:使用說明書未對設備、刀具、電池(若適用)的維護、保養(yǎng)方式、方法、頻次進行說明,導致設備、刀具、電池(若適用)不能正常使用;等等。 壽命的結束:設備/附件的使用壽命和貯藏壽命導致設備/附件超期非正常使用而致使穩(wěn)定性等性能指標降低,安全性能出現(xiàn)隱患;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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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過程 |
制造過程更改的控制不充分:控制程序修改未經驗證,導致設備性能參數指標不符合標準要求;等等。 制造過程的控制不充分:生產過程關鍵工序控制點未進行監(jiān)測,導致部件或整機不合格;等等 供方的控制不充分:外購、外協(xié)件供方選擇不當,外購、外協(xié)件未進行有效進貨檢驗,導致不合格外購、外協(xié)件投入生產;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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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和貯藏 |
不恰當的包裝:產品防護不當導致設備運輸過程中損壞;等等。 不適當的環(huán)境條件:在超出設備規(guī)定的貯藏環(huán)境(溫度、濕度、大氣壓力)貯藏設備,導致設備不能正常工作;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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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境因素 |
物理學的(如熱、壓力、時間):過熱/冷環(huán)境可能導致設備不能正常工作;等等。 化學的(如腐蝕、降解、污染):強酸強堿導致設備/刀具損害;非預期使用于有麻醉劑的環(huán)境中,可能因為電氣連接、設備結構、靜電預防不良等引起混合氣體爆炸;等等。 電磁場(如對電磁干擾的敏感度):抗電磁干擾能力差,特定環(huán)境設備工作不正常;等等。 不適當的能量供應:設備的供電電壓不穩(wěn)定,導致設備不能正常工作或損壞;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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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消毒和滅菌 |
未對消毒過程進行確認或確認程序不規(guī)范:使用說明書中推薦的對直接或可能接觸患者部件,如刀具、手機或相關部件的消毒方法未經確認,不能對相關部件進行有效消毒;等等。 消毒執(zhí)行不恰當:使用者未按要求對刀具或相關部件進行防護或消毒,導致院內感染;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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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和廢棄 |
沒提供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充分:未在使用說明書中對刀具的處置和廢棄方法進行說明,或信息不充分;未對設備的廢棄處置進行提示性說明;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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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
生物相容性:與人體接觸的刀具或其他部件選擇不當可致過敏等反應;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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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因素 |
設計缺陷引發(fā)可能的使用錯誤。 易混淆的或缺少使用說明書:如缺少詳細的使用方法、缺少必要的技術參數、缺少必要的警告說明、缺少電路圖和元器件清單、缺少運輸和貯存環(huán)境條件的限制;設備在故障狀態(tài)(如自停保護功能、變壓器過載、斷開保護接地線、設備的元器件出現(xiàn)故障)下運行可產生危險警示不足;使用不適當的刀具;使用前未檢查設備工作狀態(tài);操作說明過于復雜,不易懂;未說明如何正確維護、保養(yǎng)設備/附件;等等。 器械的狀態(tài)不明確或不清晰:無刀具的類型顯示,輸出參數無法分辨;等等。 設置、測量或其它信息的顯示不明確或不清晰:設置或測量參數未標示單位;等等。 錯誤顯示結果:公式錯誤導致測量結果顯示錯誤;等等。 控制與操作不對應,顯示信息與實際狀態(tài)不對應:設備顯示工作速度、頻率與探頭實際工作速度、頻率不一致;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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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因素 |
與已有的器械比較,樣式或布局有爭議:顯示參數與多數設備通用的顯示參數布局不相同,可能引起參數設置錯誤;等等。 由缺乏技術的/未經培訓的人員使用:使用者/操作者未經培訓或培訓不足,不能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設備;等等。 與消耗品/附件/其他醫(yī)療器械的不相容性:未按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使用指定類型和型號的刀具,致設備損壞或人員傷亡;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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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模式 |
由于老化、磨損和重復使用而致功能退化:刀具由于反復消毒、使用磨損等原因刃口老化、破損致患者傷害;等等。 |
部分危害、可預見的事件序列、危害處境和可發(fā)生的損害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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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 |
可預見的事件序列 |
危害處境 |
損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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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能(電磁干擾) |
(1)病房內其它設備對手術動力設備電磁干擾導致電氣設備非控制啟動、運轉; (2)手術動力裝置干擾其他手術設備的正常工作。 |
(1)設備活動部件意外運動;設置參數自行改變;
(2)其他同時使用的監(jiān)護或生命維持系統(tǒng)無法正常工作。 |
(1)患者機械損傷、死亡;
(2)間接導致患者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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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能 |
(1)出廠產品質量控制不嚴。 |
(1)應用部分漏電流超過標準要求; (2)絕緣失效。 |
患者電擊損傷、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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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力傷害 |
(1)運動部件防脫、防裂功能失效; (2)機械傷害自停防護功能缺失或防護功能失效。 |
應用部分不受控運動。 |
患者機械損傷或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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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件(底座解鎖腳踏開關位置不合理) |
(1)意外的踩踏; (2)地板剎車鎖定裝置解鎖。 |
手術動力設備非預期性移動。 |
操作者操作失誤導致患者損傷、病情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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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的喪失或損壞(手機、刀具) |
(1)運動部件長期使用的磨損; (2)制造時不合格。 |
(1)防脫、防裂功能失效,刀具飛脫或斷裂; (2)刃口老化、破損 |
患者受損、病情加重、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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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控制器誤操作) |
(1)未放置在指定位置; (2)誤接觸腳踏控制器功能鍵。 |
設備活動部分意外運動。 |
患者受損、病情加重、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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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整的使用說明書(附件安裝) |
(1)使用說明書未對部件/配件使用作出詳細說明; (2)使用說明書未對部件安裝作出說明; (3)使用說明書未對部件承載能力作出說明; (4)錯誤的部件安裝說明。 |
部件安裝不正確,松動、不能正確實現(xiàn)預期的功能、運動部件斷裂。 |
器官受損、病情加重、死亡。 |

來源:嘉峪檢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