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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wǎng) 2020-11-20 15:29
一、木質包裝材料的概念
木質包裝材料指用于支撐、保護或裝載某種商品的木材或木材產(chǎn)品,主要有板條箱、盒子、包裝箱、墊木、托盤、電纜卷筒和卷軸,不包括紙產(chǎn)品 [ISPM第15號,2009年;ISPM 第5號,2018年]。
二、國際貿(mào)易中的木質包裝為什么要進行檢疫?
2.1. 木質包裝材料主體結構通常是由原木制造,可能未經(jīng)足夠的加工或處理而去除或殺死有害生物,它仍然是檢疫性有害生物傳入和擴散的一種途徑。
2.2. 木質包裝材料經(jīng)常被再利用,進行修繕和再制造,任何一塊木質包裝材料的真實來源很難確定,因而它的檢疫狀況也很難確定。
2.3. 木質包裝材料在國際貿(mào)易中經(jīng)常被用做貨物的承載工具,包括那些通常不需要進行檢疫的貨物。
三、對國際貿(mào)易流通的木質包裝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由于木質包裝材料主要是由原木加工而成,原木上的有害生物極易在國際貿(mào)易流通過程中被木質包裝攜帶,進而傳播擴散,為此,全球所有國家達成共識,在進出口貿(mào)易時遵循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簡稱IPPC)出臺的ISPM15號國際標準《國際貿(mào)易中木質包裝材料的管理》,要求在出口前必須對木質包裝實施有效的檢疫處理,即:
3.1. 木質包裝材料必須是去皮木材
① 樹皮允許殘留量為:寬度不到3cm(不管長度是多少)或寬度大于3 cm,但單塊樹皮的總表面積小于50cm2
② 實施熏蒸處理時,必須在處理前去皮,因為樹皮影響熏蒸處理效果。
③ 實施熱處理時,處理前或處理后去皮均可。
3.1 木材去皮
3.2. 成品木質包裝材料必須實施有效的檢疫處理,并加施合格的IPPC標識
① 原則:優(yōu)先使用溴甲烷替代方法
② 目前常用的處理方法
A. 熱處理
B. 熏蒸處理
四、國際認可的木質包裝檢疫處理方法
IPPC中與檢疫處理直接相關的標準有5個
ISPM 15號《國際貿(mào)易中木質包裝的管理準則》
ISPM 18號《輻照技術作為檢疫處理措施的準則》
ISPM 28號《管制性有害生物的植物檢疫處理》
ISPM 42號《使用溫度處理作為植物檢疫措施的要求》
ISPM 43號《熏蒸作為植物檢疫措施的要求》
為了降低國際貿(mào)易中林木有害生物隨木質包裝在全球傳播擴散的風險,協(xié)調WTO成員制定統(tǒng)一的木質包裝管理措施,避免不合理的技術措施影響國際貿(mào)易。2002年3月國際植物保護(IPPC)發(fā)布了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第15號――《國際貿(mào)易中木質包裝材料管理準則》(最新修訂版為2019版)。
已批準的木質包裝材料的植物檢疫措施主要有熱處理或熏蒸處理。目前,熱處理應用最為廣泛。
4.1 熱處理
不同的能源或處理過程可適用于獲得要求的處理參數(shù)。例如,只要滿足標準設定的熱處理參數(shù),傳統(tǒng)的蒸汽加熱、窯中烘干、熱作用化學加壓浸透以及介電加熱(微波、射頻)都可以被視為熱處理。
使用傳統(tǒng)蒸汽或熱處理室烘干進行熱處理(處理標示代碼:HT)
在使用傳統(tǒng)熱處理室技術時,最根本的要求是在整個木料(包括木芯)達到最低56℃的溫度并至少持續(xù)保持 30 分鐘時間。
使用介電加熱進行熱處理(處理標示代碼:DH)
在使用介電加熱(例如微波或無線電波)時,木質包裝材料必須被加熱至最低60℃的溫度,并在整個木料中(包括其表面)連續(xù)保持1分鐘。使用介電加熱的處理措施提供者必須證明其程序取得了規(guī)定的處理參數(shù)(同時考慮到木材含水率、其規(guī)格和密度、微波或無線電波頻率)。
4.2 熏蒸處理
4.2.1 熏蒸的幾個概念
劑量(dosage):是指熏蒸時單位熏蒸體積內(nèi)所投入的藥量,單位g/m3。
濃度(concentration):是指在熏蒸體系中,某一時間下,單位體積自由空間內(nèi)熏蒸劑氣體的量,單位g/m3 。
劑量與濃度的區(qū)別:
劑量是恒定的,便于在熏蒸前計算投藥量,但由于在熏蒸期間,熏蒸劑氣體的實際濃度還受到環(huán)境條件、貨物裝載系數(shù)、貨物種類以及密封情況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如果只憑投藥劑量的高低來判斷熏蒸效果是不科學的。因此,在很多熏蒸處理指標中,不僅要規(guī)定投藥劑量,也要規(guī)定不同熏蒸時間下的實際熏蒸氣體濃度。
濃度和時間的乘積 (CT值):
濃度和時間的乘積,指在一定的溫濕度條件下和一定的熏蒸劑氣體濃度及熏蒸處理時間變化范圍內(nèi),使得某種有害生物達到一定死亡率所需的濃度和時間的乘積,CT值是一個常數(shù),其表示單位為:g·h/m3。
CT值的計算:
常規(guī)計算:算術平均式法,即將前后兩次檢測到的氣體濃度相加除以2,乘以兩次檢測間隔時間。
精確計算:由于熏蒸期間,熏蒸劑氣體濃度是一個連續(xù)變化的過程,精確的變化趨勢可以使用一元二次方程進行擬合,函數(shù)。
表4.1 IPPC發(fā)布的去皮原木的硫酰氟熏蒸技術指標

CT
=0.5X188+1.5X182+2X170+8X147+12X112
=3227
4.2.2 溴甲烷處理(處理標示代碼:MB)
鼓勵國家植保機構推動使用本標準批準的其他處理措施。使用溴甲烷應當考慮植物檢疫措施委員會有關替代或減少使用溴甲烷作為植物檢疫措施的建議。
含有尺寸最小處切面超過20 cm 的木料的木質包裝材料不得采用溴甲烷處理。木材及其周圍空氣最低溫度不得低于 10℃,最短處理時間不得少于24小時。采用溴甲烷來熏蒸木質包裝材料須滿足以下技術指標。
表4.2 ISPM 15號《國際貿(mào)易中木質包裝的管理準則》溴甲烷熏蒸指標


4.2.3 硫酰氟處理(處理標示代碼:SF)
含有尺寸最小處切面超過20 cm 的木料的木質包裝材料不得采用硫酰氟處理。對含水率高于75%(干木料)的木質包裝材料也不得采用硫酰氟處理。木材最低溫度不得低于20℃,最短處理時間不得少于表3所述溫度和時間。對氣體濃度的監(jiān)測必須在處理開始之后至少2、4、24小時后,有時48小時后進行。采用硫酰氟來熏蒸木質包裝材料須滿足以下技術指標。
表4.3:采用硫酰氟熏蒸木質包裝材料 24 或 48 小時內(nèi)要求的最低 CT 值

表 4.4:采用硫酰氟處理木質包裝材料達到要求的最低 CT 值的一個處理程序案例(在高吸附或滲漏的情況下,初始劑量可能需要提高)

五、現(xiàn)行合格的木質包裝IPPC標識要求
按照ISPM 15號國際標準《國際貿(mào)易中木質包裝材料的管理》,合格的IPPC標識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樣式1
標志組成說明:
符號置于其它部分的左邊;
國家代碼必須采用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的兩字母國家代碼。國家代碼必須用連字符與生產(chǎn)者/處理措施提供者代碼相隔開;
生產(chǎn)者/處理措施提供者代碼是由國家植保機構授予使用標記的木質包裝材料生產(chǎn)者或處理措施提供者或向國家植保機構負責的實體的一個特定代碼;
處理措施代碼必須在國家代碼和生產(chǎn)者/處理措施提供者代碼行之外的單獨一行上出現(xiàn),如與其他代碼在同一行出現(xiàn),則須使用連字號分開。HT-熱處理、DH-介電加熱、MB-溴甲烷、SF-硫酰氟。
其他標記樣式示例如下:

樣式2

樣式3(這是一種未來標記樣式,邊框帶圓角)

樣式4(這是一種未來模板刻印標記樣式,在邊框上、垂直線上或標記中其它地方可能會出現(xiàn)小縫隙)

樣式5

樣式6
標記應用的要求:
1、清晰易辨認
2、永久性和不可轉移。
3、位于使用木質包裝時易看見的位置,最好至少在木質包裝單位的兩個相對面上。
4、標記的大小、所使用的字體和位置可以變化,但其尺寸必須足夠大,使檢驗人員無須使用視力輔助儀器就可以看清楚和辨認。
5、在標記框內(nèi)不能有任何其它信息。
6、標記不得手寫。
7、應避免使用紅色或桔黃色,因為這些顏色用于危險貨物的標簽。
六、出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處理標識加施企業(yè)日常監(jiān)管要點
6.1、日常監(jiān)管要點
6.1.1.有效期問題。檢查該生產(chǎn)企業(yè)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是否在有效期,海關頒發(fā)的檢疫處理標識加施資格證書是否在有效期。
6.1.2.廠區(qū)衛(wèi)生情況。廠區(qū)是否無積水、雜草等;是否分區(qū)劃分明顯、標識清楚;廠區(qū)水泥硬化地面是否保持良好;是否配備滅蟲器械,有定期滅蟲防疫記錄;下腳料是否集中堆放等。
6.1.3.原料情況。加工使用的木材出入庫記錄是否完整;木材進廠時驗收記錄是否完整;木材是否妥善保管。
6.1.4.檢疫處理設施運行情況。處理設施、自動監(jiān)控設備是否正常運行;處理設施是否妥善保養(yǎng);處理設施是夠能達到技術要求。
6.1.5.檢疫處理過程監(jiān)管。檢查“檢疫處理監(jiān)管系統(tǒng)”企業(yè)端是否正常運行;生產(chǎn)企業(yè)是否按照“檢疫處理監(jiān)管系統(tǒng)”實施申報、處理;檢疫處理過程電子監(jiān)控項目是否符合評定要求。
6.1.6.標識加施情況。檢查標識加施是否規(guī)范;是否有記錄。
6.1.7.木質包裝情況。是否帶有樹皮、蟲孔的不合格情況。
6.1.8.合格憑證情況。銷售時是否出具合格憑證;是否存在偽造、變造合格憑證情況。
6.1.9.成品情況。成品庫是否清潔、無再次侵染源;成品倉庫內(nèi)成品是否按要求堆放;成品倉庫內(nèi)是否定期清理衛(wèi)生、實施消毒殺蟲,并做好記錄;成品是否有出入庫記錄。
6.1.10.質量管理體系情況。各種制度責任是否明確;各種記錄是否完整;防疫制度運行是否正常;除害處理技術人員、防疫小組成員、質量管理人員等是否掌握除害處理技術及驗收標準。
6.2 監(jiān)管發(fā)現(xiàn)不符合項的處置
標識加施企業(yè)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海關責令整改,整改期間暫停標識加施資格。
熱處理/熏蒸處理設施、檢測設備達不到要求的;
檢疫處理達不到規(guī)定溫度、劑量、時間等技術指標的;
經(jīng)檢疫處理合格的木質包裝成品庫管理不規(guī)范,存在有害生物再次侵染風險的;
木質包裝標識加施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
木質包裝檢疫處理、銷售等情況不清的;
相關質量管理體系運轉不正常,質量記錄不健全的;
未按照規(guī)定向海關申報的;
其他影響木質包裝檢疫質量的。
木質包裝不合格情況
1.攜帶檢疫性有害生物
2. IPPC標識不合格
支撐木無IPPC標識
標識不完整
標識格式與IPPC要求不符
標識顏色不符合要求
因標識加施企業(yè)方面原因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海關將暫停直至取消其標識加施資格,并予以公布。
1.因第十三條的原因,在國外遭除害處理、銷毀或者退貨的;
2.未經(jīng)有效檢疫處理加施標識的;
3.倒賣、挪用標識等弄虛作假行為的;
4.出現(xiàn)嚴重安全質量事故的;
5.其他嚴重影響木質包裝檢疫質量的。

來源:天津海關動植食中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