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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wǎng) 2021-06-11 10:25
使用在鐵路干線機車、調(diào)車機車、動車組使用的各種機車車輛視聽警示裝置前照燈在投入市場使用前均被要求提供第三方合格的檢測報告或證明性文件。
機車車輛前照燈型式試驗測試內(nèi)容包括:
1、耐沖擊和振動能力:前照燈應能經(jīng)受GB/T21563-2018中規(guī)定的1類B級進行功能性振動、長壽命振動、機械沖擊試驗,試驗后,零部件不應破損,前照燈應能正常工作。
2、絕緣電阻測量:正常大氣條件下,使用DC500V,帶電部件與金屬殼體之間的絕緣電阻阻值≥10MΩ。
3、介電強度試驗:對于DC110V供電的前照燈,應能承受AC1500V正弦交流電壓試驗,測試時間1min,無擊穿和飛弧現(xiàn)象。
4、極性反接:應有電源反保護功能,電源輸入極性反接時,元器件應無任何損壞。
5、電磁兼容性測試:符合GB/T24338.4-2018標準中電源端傳導發(fā)射、輻射發(fā)射、靜電放電試驗、輻射抗擾度試驗、脈沖群試驗、浪涌試驗、射頻傳導試驗。
6、低溫試驗:-40℃,貯存2小時后測試性能。
7、高溫試驗:+70℃,貯存2小時,后測試性能。
8、交變濕熱試驗:溫度范圍25℃-55℃,循環(huán)2次,試驗結束后測試絕緣電阻和性能。
9、鹽霧試驗:溫度35℃,5%NACL溶液,連續(xù)噴霧48小時。
10、耐久性試驗:+55℃,連續(xù)通電168小時。
11、防護等級試驗:應符合GB/T4208-2017標準中IP55防護等級要求。

來源:北京可靠性及電磁兼容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