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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1-12-15 22:22
標題:生產記錄是不是一定要記錄產品名稱和型號?
咨詢內容
如果公司內部對產品有唯一的牌號(代碼),有牌號(代號)與產品名稱、型號的關系對應表,那么在填寫記錄的時候可不可以只寫代碼?在能追溯到產品信息下,是不是批生產記錄和批檢驗記錄可以不寫產品名稱和型號?
回復
您好!記錄文件的設計與創(chuàng)建應當滿足實際用途,樣式應當便于識別、記載、收集、保存、追溯與使用,內容應當全面、完整、準確反映所對應的活動。企業(yè)應根據《醫(y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guī)范》的要求制定記錄管理程序,如果企業(yè)內部對產品進行了唯一代碼標識,聲稱該標識與產品名稱及型號能夠保持一一對應的關系,則批生產記錄及檢驗記錄可以采用該標識進行替代,但需保證產品全生命周期的記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和可追溯。

來源:國家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