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用電器環(huán)境試驗要求及試驗方法規(guī)定了醫(yī)用電器設備的環(huán)境試驗目的、環(huán)境分組、運輸試驗、對電源的適應性能力、基準試驗條件、試驗程序以及試驗順序、試驗要求和試驗方法。
環(huán)境試驗分為三組進行試驗:第一組為在良好的環(huán)境中使用的設備;第二組為在一般環(huán)境中使用的設備(具有供暖及通風的環(huán)境中使用);第三組為在惡劣的環(huán)境中使用(設備在無保溫、供暖及通風的環(huán)境,以及類似的室外環(huán)境中使用)。
檢測項目涵蓋:
1、額定工作低溫試驗:試驗時通電;
2、低溫貯存試驗:試驗后通電;
3、額定工作高溫試驗:試驗時通電;
4、運行試驗:試驗時通電;
5、高溫貯存試驗:試驗后通電;
6、額定工作濕熱試驗:試驗時通電;
7、濕熱貯存試驗:試驗后通電;
8、振動試驗:試驗后通電;
9、碰撞試驗:試驗后通電;
10、運輸試驗:試驗后通電。
檢測項目示例:
1、額定工作低溫試驗:樣品在+5℃條件下通電工作4小時,試驗期間,溫度變化速率為1℃/min,試驗期間,樣品應能正常啟動。
2、低溫貯存試驗:樣品在-40℃條件下貯存4小時后,在基準試驗條件23℃條件下,恢復2小時。試驗期間,溫度變化速率為1℃/min,試驗后,樣品通電應能正常啟動。
3、額定工作高溫試驗:樣品在+40℃條件下通電工作4小時,試驗期間,溫度變化速率為1℃/min,試驗期間,樣品應能正常啟動。
4、高溫貯存試驗:樣品在+55℃條件下貯存4小時后,在基準試驗條件23℃條件下,恢復2小時。試驗期間,溫度變化速率為1℃/min,試驗后,樣品通電應能正常啟動。
5、額定工作濕熱試驗:樣品在+40℃,濕度80%RH條件下通電工作4小時,試驗期間,溫度變化速率為1℃/min,試驗期間,樣品應能正常啟動。
6、濕熱貯存試驗:樣品在+40℃,93%RH條件下貯存48小時后,在基準試驗條件23℃,60%RH條件下,恢復2小時。試驗期間,溫度變化速率為1℃/min,試驗后,樣品通電應能正常啟動。
7、正弦振動試驗:頻率范圍:5Hz-35Hz;位移:0.7mm(峰峰值);掃頻速率:1Oct/min;掃頻方向:X軸向、Y軸向、Z軸向;循環(huán)次數:每軸向15次。試驗后,樣品通電應能正常啟動。
8、碰撞試驗:加速度:100m/s2,脈沖波形為半正弦波,產品處于非工作狀態(tài)下進行測試,脈沖持續(xù)時間為11ms,碰撞次數為1000次,碰撞方向一般選擇一個方向垂直方向Z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