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商用電器產(chǎn)品,按照GB 4706.1-2005標準13.3條款進行測試時,電流超100 mA(測試設(shè)備上限最大為100 mA),該怎么整改?
答:超過跳閘電流我一般判不合格,即使沒擊穿。要不挨個部件排查一下?
電氣強度試驗以100?mA為分界點判斷是否擊穿。
商用產(chǎn)品測試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60335-1:2004,IDT)標準13.3條款電氣強度“漏電流超過100?mA”報警不通過,結(jié)果的確是不合格,并不能因為是商用產(chǎn)品就可以放松要求。
排查原因可以試斷開N組電熱元件,逐一用搖表測每一組電熱元件的絕緣電阻確認是不是某一組電熱元件絕緣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