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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wǎng) 2024-05-14 15:54
【問】您好!我公司一品種目前已批準上市,根據(jù)需要預進行增加生產場地備案,想咨詢老師藥品上市后新增生產場地是否需要開展注冊檢驗?如果需要是由北京局(我公司為北京的企業(yè))還是受托生產場地所在省局提出注冊檢驗要求?
【答】關于您咨詢的問題,經(jīng)核實回復如下:您好,依據(jù)《藥品上市后變更管理辦法(試行)》及相關變更技術指導原則,如果生產場地的關聯(lián)變更為中等變更,省級藥品監(jiān)管部門自備案完成之日起30日內完成對備案資料的審查,必要時可實施檢查與檢驗。境內持有人所在省局可進一步細化相關程序要求。如持有人所在地為北京,對于高風險品種、特殊劑型、質量研究真實性存疑品種或疑有生產質量管理風險品種等,在現(xiàn)場檢查時可能對持有人變更研制樣品實施抽樣檢驗。

來源:北京市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