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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24-09-12 10:26
1. I 類醫(yī)療器械(占47%左右)
實行一般控制(General Control)
I 類醫(yī)療器械實行一般控制就可以確保其safety和有效性,如拐杖、眼鏡片、膠布等。大部分I 類產品只需要進行工廠登記、產品列名和實施GMP規(guī)范(其中部分產品連GMP也豁免),產品即可進入US市場。
一般控制包括:工廠登記和產品列名(Registration and listing),摻假(Adulteration),商標使用錯誤(Misbranding),使用錯誤或容易產生誤導的標簽(False or Misleading Labeling),禁止生產的醫(yī)療器械(Banned Devices),限制使用的醫(yī)療器械(Restricted Devices),修理、更換、補償金等售后服務的告知(notification, including repair,replacement,or refund)、記錄和報告(Records and reports),實施GMP。
2. Ⅱ類醫(yī)療器械(占46%左右)
實行一般控制(General Control)和特殊控制(Special Control)
Ⅱ類醫(yī)療器械包括醫(yī)用手套、電動輪椅、助聽器、血壓計、診療導管等。II類器械除了遵守醫(yī)療器械的一般控制規(guī)定外,還須符合FDA所規(guī)定該產品的特別要求或行業(yè)認可的標準,包括對特定產品的強制性性能標準、特殊標識要求以及上市后監(jiān)督等。大多數(shù)Ⅱ類醫(yī)療器械產品需要遞交510(k),即上市前通告PMN(Premarket Notification)。少數(shù)Ⅱ類產品可以豁免510(k)。生產企業(yè)須在產品上市前90天向FDA提出申請,通過510(k)審查后,產品才能夠在US上市銷售。
3. Ⅲ類醫(yī)療器械(占7%左右)
實行一般控制(General Control)和上市前批準PMA(Premarket Approval)
Ⅲ類醫(yī)療器械多為維持、支持生命或植入體內的醫(yī)療器械,對患者具有潛在危險,如心律調節(jié)器、子宮內器械及嬰兒保溫箱等。除一般控制外,US 通過上市前批準(PMA)設置了一系列科學的審核程序,作為確保III類器械safety和有效的一種必要的市場準入措施。大約20%的III類器械必須取得PMA才能進人US 市場,其他III類器械可通過510(k)申請上市。
以上只是一個大致的分類。具體到某一個器械屬于哪一類,以及是否豁免510(k),是否豁免GMP,均需通過查找產品相對應的產品代碼(Product Code)才能確定。

來源: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