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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wǎng) 2024-10-31 17:02
近期,國際電工委員會發(fā)布了最新版光源控制器的安規(guī)標準:IEC61347-2-2:2024 《電光源控制裝置的安全 - 第2-11部分:與燈具聯(lián)用的雜類電子線路的特殊要求》和IEC61347-2-13:2024 《電光源控制裝置的安全 - 第2-13部分:LED光源電子控制裝置的安全要求》。
IEC 61347-2-11:2024規(guī)定了使用不超過50 Hz 或 60 Hz、1000 V交流電源和/或不超過1500 V直流電源的燈具用的雜類線路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本版為第二版,取消并取代了上一版IEC 61347-2-11:2001+A1:2017。
新版標準涉及到的重大技術(shù)變更
a.與 IEC 61347-1 第四版一致
酌情引入對 IEC 61347-1 第四版的注明日期的參考文獻;
刪除不再相關(guān)或現(xiàn)已包含在 IEC 61347-1 中的條款和子條款;
b.直流電壓范圍擴展至1500 V
c.范圍澄清
d.信息和標記要求的修訂
e.增加了確定輸出工作電壓的要求(新增第17條)
IEC 61347-2-13:20 24規(guī)定了LED光源電子控制裝置的安全要求,這些LED光源用于電壓不超過1500 V直流或用于50 Hz或60 Hz時不超過1000 V交流的LED光源電子控制裝置。 本標準適用于輸出電壓(RMS)不高于1 000 V的LED光源的電子控制裝置。 本版為第三版,取消并取代了上一版IEC61347-2-13:2014+A1:2016。
新版標準涉及到的重大技術(shù)變更
與IEC 61347-1第四版的一致性: -適當時引入IEC 61347-1第四版的日期參考文獻; -刪除不再相關(guān)或IEC 61347中涵蓋的條款和子條款-1;
更新規(guī)范性參考文獻,酌情引入注明日期的參考文獻;
直流電范圍擴展至1500 V;
范圍澄清;
刪除未使用的定義;
信息和標記要求的修訂;
新的標記要求“LED光源的電子控制裝置”;
對具有恒定光輸出功能或可編程電流的LED光源的電子控制裝置的新要求(增加第3條、第6條、第16條和第18條);
修改確定輸出工作電壓的要求(新條款17);
確定額定輸出特性的新要求(第18條)。

來源:Int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