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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wǎng) 2025-06-16 16:49
【問】將普通口服制劑中的蔗糖變更為香精,是否可以按照變更矯味劑的種類,歸屬于中等變更?
【答】矯味劑在制劑中的用量極小,其變更引發(fā)的風(fēng)險(xiǎn)較小,故變更指導(dǎo)原則將矯味劑的變更歸屬于微小變更或中等變更。普通口服制劑中蔗糖的用量一般比較大,蔗糖除可能有矯味劑的作用外還可能有填充劑、粘合劑等作用,因此不應(yīng)將蔗糖按照矯味劑管理,將普通口服制劑中的蔗糖變更為香精屬于變更輔料的種類,應(yīng)為重大變更。

來源:江蘇審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