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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wǎng) 2025-10-27 12:05
【問】我公司擬申報產(chǎn)品已受理,尚未收到發(fā)補通知?,F(xiàn)在想改技術要求中的一個項目。我們可以先找第三方檢驗公司做這個項目的檢驗報告,然后在審評老師審評過程中直接修改嗎?補檢是否必須與注冊型檢的檢驗機構相同?是否必須同一臺設備?
【答】補檢項目可以不是同一檢驗機構,但是必須同一臺設備。
來源:江蘇審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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