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歐盟正式發(fā)布POPs修訂法規(guī),修訂全氟辛烷磺酸(PFOS)的限制要求,該修訂法規(guī)已于2025年7月17日生效。
關于PFOS及其鹽類和相關化合物的限值修訂詳情如下表,于2025年12月3日生效,建議企業(yè)做好風險物料的排查和測試確認,提前布局產品合規(guī)路線。
修訂項目 新限值要求
作為中間體使用時的特定豁免或其他規(guī)定 在物質、混合物或物品中:
1.PFOS或其任何鹽類的作為UTC的限值為
≤ 0.025 mg/kg
2.所有PFOS相關化合物作為UTC的總和限值為
≤ 1 mg/kg
本次修訂對PFOS限制要求的修訂內容如下:
使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衍生物的物質識別術語與全氟辛酸(PFOA)保持一致,調整為“全氟辛烷磺酸(PFOS)、其鹽類和PFOS相關化合物”;
為PFOS及其鹽類引入UTC(無意微量污染物)限值,使其與PFOA保持一致;
加強了PFOS相關化合物在物質、混合物和物品中的UTC限值管控;
刪除了與PFOS及其衍生物作為非裝飾性硬鉻鍍層的抑霧劑使用的特定豁免相關的第4點,因為已有替代品;
刪除了與分析標準相關的第5點。
服務
歐盟POPs法規(guī)是歐盟強制性法規(guī),管控物質來自于《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目前,包括中國在內的全球近200個國家和地區(qū)都是該公約的簽署方。
截至目前,歐盟POPs限制清單物質總計32項。各國POPs類似法規(guī)如下:
中國污染物管控要求(中國POPs);
日本化審法一類物質(日本POPs);
澳大利亞IChEMS登記冊(澳大利亞POPs);
加拿大禁止特定有毒物質法案SOR/2012-285及其2022版草案(加拿大POPs);
新加坡 1999 環(huán)境保護和管理法相關高風險物質(新加坡POPs);
美國TSCA & TPCH法規(gu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