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4日,美國分別G/SPS/N/USA/2744/Add.2號通報,制定殺菌劑苯醚甲環(huán)唑朝鮮薊(球狀);人參;水果(帶核),群組12-12;和堅果(新鮮),群組14-12的殘留限量要求。此外該法規(guī)還刪除了目前在水果(帶核),群組12;堅果(新鮮),群組14和開心果的殘留限量要求。該法規(guī)的生效日期為2015年8月26日,有關反對意見和聽證要求須于2015年10月26日前年收悉,并加注摘要識別號(ID): EPA-HQOPP-2014-0470。該法規(guī)的最終版于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在聯(lián)邦公報第80卷第165期上發(fā)布。
詳情參見: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FE_Search/DDFDocuments/134373/q/G/SPS/NUSA2744A2.pdf
廈門WTO工作站 譯
2015.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