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緬因州環(huán)境保護(hù)部通過法案第889章,指定十溴聯(lián)苯醚(decaBDE)和六溴環(huán)十二烷(HBCD)作為某些兒童產(chǎn)品的優(yōu)先限制物質(zhì)。該法規(guī)自2017年3月4日起生效。
生產(chǎn)商最晚于2017年8月31日向緬因州部門申報在該州出售并含有有意添加decaBDE和/或HBCD的兒童產(chǎn)品的所需信息。如果兒童產(chǎn)品在180天的申報期結(jié)束后還未投放市場,則申報應(yīng)在該產(chǎn)品上市前的30天內(nèi)提交。
第889章法規(guī)所涉及的兒童產(chǎn)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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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護(hù)理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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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睡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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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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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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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 鞋類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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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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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和室內(nèi)裝飾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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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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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床墊
不在管制范圍內(nèi)的產(chǎn)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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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過的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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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和飲料包裝,除非有意銷售或打算供兩歲以下兒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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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yùn)輸工具,但可拆卸的汽車座椅除外。
申報要求
含有有意添加的decaBDE和/或HBCD的兒童產(chǎn)品生產(chǎn)商,應(yīng)向部門申報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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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商的名稱和地址,生產(chǎn)商聯(lián)系人的名字、地址和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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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描述信息,包括含有阻燃劑的產(chǎn)品和/或產(chǎn)品零部件的尺寸大小,以及該產(chǎn)品或產(chǎn)品零部件是否能放入口中(如果一個通報的產(chǎn)品部件在三維方向任意一維尺寸小于5厘米,則被視為可放入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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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中decaBDE和/或HBCD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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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中decaBDE和/或HBCD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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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在緬因州或全國銷售的數(sh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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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guān)的任何其他信息。
截止目前,在緬因州需要申報的優(yōu)先限制有害物質(zhì)已有如下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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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sphenol A (BPA) 雙酚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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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ylphenol/Nonylphenol Ethoxylates (NP/NPEO) 壬基酚/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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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dmium 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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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cury 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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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senic 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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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thalate (DEHP, DBP, BBP, and DEP) 鄰苯二甲酸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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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aldehyde 甲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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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a BDE/HBCD十溴聯(lián)苯醚/六溴環(huán)十二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