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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檢測網 2017-03-15 09:50
根據(jù)聯(lián)合國貿易與發(fā)展會議《2016年貿易政策的主要指標與趨勢》,技術性壁壘影響了70%的世界貿易。而REACH法規(guī)被業(yè)界稱為歐盟20年來最苛刻的技術性壁壘,不容輕視?。ㄎ哪┯羞`規(guī)處理案例)

2017年1月12日,ECHA新增歐盟REACH法規(guī)第16批4種物質至SVHC物質清單,至此SVHC共有173項物質。
新增的4種物質信息如下:
物質名稱
EC號
CAS號
應用舉例
4,4’-異亞丙基雙酚(雙酚A)
201-245-8
80-05-7
用于聚碳酸酯及熱敏紙的生產中,環(huán)氧樹脂的固化劑及PVC加工的抗氧化劑。
4-庚基苯酚,直鏈和支鏈
(苯酚的4號位被碳原子數(shù)為7的烷基取代的產物,包括UVCB-、所有單一同分異構體及其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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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潤滑添加劑如洗滌劑、金屬鈍化劑及防腐劑。
全氟癸酸(PFDA)及其鈉鹽和銨鹽
206-400-3
221-470-5
3108-42-7
335-76-2
3830-45-3
用作塑化劑、潤滑劑、表面活性劑、增濕劑及防腐劑。屬于長鏈全氟烷基類物質。
對叔戊基苯酚(PTAP)
201-280-9
80-46-6
用于涂層、聚合物、膠黏劑、密封劑及其他物質的合成。
2017年2月10日,歐盟官方公報(法案號:(EU)2017/227)發(fā)布通報,REACH法規(guī)附件XVII正式新增對十溴聯(lián)苯醚(decaBDE)的限制條款。(EU)2017/227將于OJ發(fā)布后第20天開始生效。2019年3月2日之后,物質、混合物及物品中decaBDE的質量百分含量等于或大于0.1%,則不得生產或投放市場。
REACH法規(guī)附件XVII新增的內容
1. 2019年3月2日之后,該物質不得生產或投放市場。
(c)按照3(b)段生產的飛機、機動車或機械設備的零部件;
(d)指令2011/65/EU范圍內的電子電器產品。
2017年1月13日,歐盟官方公報(OJ)公布涉及REACH法規(guī)第27項鎳釋放的最新協(xié)調標準清單(2017/C 011/02),主要是將眼鏡架和太陽鏡的鎳釋放標準EN 16128:2011更新至EN 16128:2015。
根據(jù)歐盟官方公報2017/C 011/02,鎳釋放最新協(xié)調標準:
ECHA從已經完成REACH注冊的物質中篩選出了162個物質,歐盟成員國主管機關將會對這些物質進行進一步的審核。在確定這些物質是否需要管制前,主管機關會先對這些物質的注冊卷宗進行人工審核。
在過去的三輪IT篩選中,共篩選出893個需要進一步審核的物質,其中581個物質正在接受成員國主管機構的進一步審核,78%是需要有監(jiān)管行動,有些物質甚至需要聯(lián)動的監(jiān)管行動。
詳見http://www.bowken.cn/news/381725.html
2017年1月10號,ECHA發(fā)新聞提醒所有企業(yè),一定要重視SDS/eSDS中的安全使用信息,因為2017年歐盟28個成員國REACH監(jiān)管的重點就是審查SDS中有害物質安全使用信息是如何編制,如何傳遞以及工人應如何據(jù)此進行現(xiàn)場操作的。
本次監(jiān)管工作將于2017年1月正式開始,持續(xù)一年。監(jiān)管結果的報告會于2018年第四季度發(fā)布。
詳見http://www.bowken.cn/news/323962.html
近期ECHA提出了REACH一個新的計劃,那就是對所有生產或進口量達100噸/年以上的物質的卷宗進行篩選和合規(guī)檢查(預計大約4200個物質)。該合規(guī)檢查將持續(xù)至2020年底。通過此次合規(guī)檢查,ECHA將決定哪些物質需要法規(guī)風險管理措施,哪些物質劃歸為非或者低關注物質。
若企業(yè)的卷宗不合適,那么這一企業(yè)很可能被選為檢查目標。
一些機構要求ECHA撤回那些未能通過卷宗合規(guī)性檢查的企業(yè)的注冊號。根據(jù)ECHA對委員會的更新報告,即使企業(yè)已經在上一年完成了卷宗的完整性追溯檢查,若企業(yè)最終沒能提供有意義的信息,ECHA可能會撤回通過的決議。
詳見http://www.bowken.cn/news/342269.html
詳見http://www.bowken.cn/news/426659.html
詳見http://www.bowken.cn/news/445090.html
2017年3月10日,RAPEX通報中國產“Hansbo”牌黑色橡膠馬梳橡膠刷中檢出多環(huán)芳香烴(PAH),包括苯并(a)芘和二苯并萘(檢測值為苯并(a)芘:37.75毫克/千克;二苯并萘:65.26毫克/千克;多環(huán)芳烴PAHs總值:279毫克/千克)。
處理:退市
2017年2月17日,RAPEX通報中國產“Troller”牌嬰兒睡袋的黑色織物(背面塑料層壓板)及背面的防滑把手材料中含有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按重量計檢測值為6%)。
處理:退市
2017年2月17日,RAPEX通報中國產“Liyset”牌工作手套的皮革中鉻(VI)含量過高(檢測值:4.6mg/kg)。
處理:拒絕進口
物質名稱
限制內容
67.雙(五溴苯基)醚
(十溴聯(lián)苯醚;decaBDE)
CAS 號:1163-19-5
EC號:214-604-9
2.2019年3月2日之后,在以下情況,該物質的質量百分含量如果等于或大于0.1%,則不得生產或投放市場:
(a)作為另一種物質的組分;
(b)混合物;
(c)物品或物品的任意部件。
3. 該物質、作為其他物質的組分或者混合物用于以下情況時,第1、2段不適用:
(a)2027年3月2日之前用于生產飛機;
(b)用于生產以下產品的零部件:
(i)2027年3月2日之前生產的飛機;
(ii)2019年3月2日之前生產的指令2007/46/EC范圍內的機動車、法規(guī)(EU) No 167/2013范圍內的農用和林用車輛,以及指令2006/42/EC范圍內的機械設備。
4. 2(c)段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a)2019年3月2日之前投放市場的物品;
(b)按照3(a)段生產的飛機;
5.該條款所述“飛機”指:
(a)根據(jù)法規(guī)(EU) No 216/2008規(guī)定機型生產的、或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締約國條例批準設計的、或者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締約國根據(jù)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8頒發(fā)適航證書的民用飛機;
(b)軍用飛機。
歐洲標準化組織
協(xié)調標準
被取代的標準
CEN
EN 1811:2011+A1:2015
穿刺皮膚部件以及與皮膚發(fā)生直接和長期接觸的物品的鎳釋放量參考檢測方法
EN 1811:2011
CEN
EN 12472:2005+A1:2009
模擬涂層物品磨損和腐蝕鎳釋放量的檢測方法
CEN
EN 16128:2015
眼科光學—眼鏡框和太陽鏡鎳釋放量參考檢測方法
EN 16128:2011
赫爾辛基2017年3月2日,ECHA提議將7項SVHC物質加入REACH法規(guī)授權物質清單,并就此開展公眾咨詢,意見反饋截止至2017年6月2日。
2017年3月9日,ECHA對被提議加入高關注物質(SVHC)清單的雙酚A和全氟己基磺酸及其鹽類兩項物質開展公眾咨詢,公眾咨詢截止至2017年4月24日。

來源:AnyTes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