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檢測資訊 > 其他
嘉峪檢測網 2015-08-29 22:33
為保護臭氧層,1987年9月16日,24個國家簽訂了《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目前,全球已有191個國家簽署加入了該《議定書》。
《議定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規(guī)定了受控物質的種類
受控物質以附件A的形式表示,有兩類共8種。第一類為5種CFCs;第二類為3種哈龍。
2.規(guī)定了控制限額的基準
受控的內容包括受控物質的生產量和消費量,其中消費量是按生產量加進口量并減去出口量 計算的?!蹲h定書》規(guī)定了生產量和消費量的起始控制限額的基準:發(fā)達國家生產量與消費 量的起始控制限額都以1986年的實際發(fā)生數為基準;發(fā)展中國家(1986年人均消費量小于0.3kg的國家,即所謂的第五條第一款國家)都以1995~1997年實際發(fā)生的三年平均數或每年 人均0.3kg,取其低者為基準。
3.規(guī)定了控制時間
發(fā)達國家的開始控制時間,對于第一類受控制物質(CFCs),其消費量自1989年7月1日起,生產量自1990年7月1日起,每年不得超過上述限額基準。1993 年7月1日起,每年不得超過限額基準的80%。自1998年7月1日起,每年不得超過限額基準的5 0%。對于第二類受控物質(哈龍),其消費量和生產量自1992年1月1日起,每年不得超過限 額基準。發(fā)展中國家的控制時間表比發(fā)達國家相應延遲10年。
4.確定了評估機制
《議定書》規(guī)定從1990年起,其后至少每4年,各締約方應根據可以取得的科學、環(huán)境、技術和經濟資料,對規(guī)定的控制措施進行一次評估。
來源: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